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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相关单位对校园消费环境进行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4-03-20   作者:hqglc   点击数:

3月14日,为迎接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进一步规范校园经营秩序,加强校园服务诚信建设,保障教职工消费权益,促进校园和谐发展,校工会、后勤管理处(爱卫会)、校消费者协会会同校团委、校医院、社区居委会等有关单位,邀请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专家及教职工代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校园消费环境,特别是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餐饮服务质量和卫生状况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本次检查以今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为契机,以落实中消协确定的2014年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主题,由校工会主席杜叶婷、后勤管理处处长安水泉担任组长,校工会副主席韩旭晖、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范玮熠任副组长。

检查前,检查组全体人员在校工会会议室召开动员会议。韩旭晖阐述了近日开展的教职工校内消费环境检查的重点及路线,希望检查人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检查,切实使我校师生员工的校园消费环境向健康良性方面发展。会后,检查人员对雁塔校区墨香斋清真食堂、学子食府、师苑超市、学术活动中心和长安校区家园超市、阳光苑共6个餐饮和服务经营单位的质量和卫生状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总体情况看,进货渠道规范,商品及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各餐饮和服务经营单位对卫生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卫生状况好;食堂操作间有严格的流程管理措施,饭菜质量和餐具消毒情况良好;总体情况与去年相比有较大改进。检查组成员认为,我校教职工消费环境基本良好,能够让师生放心消费。

检查组对检查过程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主要是:制度应装订成册,检查要有规范的签名记录,油烟排放应按环保要求,预防食物中毒要重视并制定预案,盛菜框边沿污垢要彻底清洁,碗沿破损、筷子弯曲的要及时更换,商品价格合理定价等。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校工会、后勤管理处(爱卫会)和校消费者协会将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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