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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验收组莅临我校检查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26   作者:hqglc   点击数:

2015年8月21日,陕西省机关事务局受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由王利侠、王忠于两位副处长带队莅临我校,就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进行评价验收。后勤管理处安水泉处长、程永刚副处长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验收。

安水泉处长代表学校对验收专家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办发[2014]14号)》的文件精神,陕西师范大学高度重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严格要求、科学协调,将该项工作贯彻落实在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推进节约资源能源,扎扎实实、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创建指标。程永刚副处长就近年来学校能耗资源消费情况、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工作成效向验收组作了详细汇报。

随后,验收组按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详细查阅了陕西师范大学创建工作的相关支撑材料,对陕西师范大学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考核评价。并对陕西师范大学行政楼、教学楼和游泳池等场所的节水节电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王忠于副处长充分肯定了我校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对我校自主研发的能源监管平台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希望学校要继续高度重视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不断提高师生环保意识,夯实节能基础,以利于学校进一步促进节能工作的开展,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最后,验收组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进行了反馈,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安水泉处长表示,陕西师范大学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这项工作能有效地促进全校师生节能意识提升,具有很好的节能教育意义,并为我校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学校将努力克服困难,严格按照检查组反馈的意见,依据《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逐条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通过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力争使陕西师范大学能顺利通过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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