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校园消防设施建设与维修改造(四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
2.工程名称:雁塔校区消防自动报警设施安装工程
3.工程内容:雁塔校区教单1-5号楼(仅限公共区域),学生公寓1-4号楼,学生宿舍20、21号楼消防自动报警设施(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对讲系统、CRT图形显示系统、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的安装。其中教单1-5号楼将消防自动报警主机设置在教单4号楼一层值班室;学生公寓1-2号楼,学生宿舍20、21号楼将消防自动报警主机设置在学生宿舍20号楼一层值班室;学生公寓3-4号楼前端消防设施接入研究生楼现有消防自动报警主机,三栋建筑共用一台主机。
4.计划工期: 30日历日(包含设备采购、布线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政府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需提供“陕西建设网”查询截屏。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具有相关业绩管理经历且没有负责的在建项目。
4.需提供近三年有类似工程(100万元以上)项目业绩。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只接受邮件报名,报名邮箱hqglc@snnu.edu.cn。
3.申请人请将资质文件和业绩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发送邮件的具体格式见附件1;
4.报名单位须保证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招标人不做未通过解释。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陕西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84
附件1—电子邮件报名格式要求.docx
附件2—拟招标工程施工单位报名调查表.docx
后勤管理与保障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