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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修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4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政府建设工程招标法律法规及陕西师范大学修缮工程招标管理相关规定,我校拟对2020-2021年修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遴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陕西师范大学修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2. 遴选方式:本项目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取4家招标代理机构。

3.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拟写和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若需);协助组织踏勘工地现场(若需);整理答疑会纪要;组织(或协助并主持)发标会、答疑会、开标评标会;组成评标委员会及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拟写招标工作总结,向委托人提供全套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正本、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

4. 服务方式:实施招标时,从4家招标代理机构中选择、确定具体实施代理的机构,并出具《项目委托书》。

5.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原则上为2年,2年期满后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重新遴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遴选采用资格预审,合格的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经营许可的法人资格。

2.响应人须已经在中国政府招标网或陕西省政府招标分网登记。

3. 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注册,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或注册职业人员。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等涉及未决诉讼的企业;不能是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

三、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6日止;

2.报名方式:只接受邮件报名,报名邮箱hqglc@snnu.edu.cn。

3.报名单位请将资质文件和业绩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发送邮件的具体格式见附件;

4.报名单位须保证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四、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84

附件1—电子邮件报名格式要求.docx

附件2—拟招标工程施工单位报名调查表.docx

陕西师范大学后勤管理与保障处

2020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

综合管理科

联系电话:029-85310380

办公地点:校务楼五层507室

服务监管科

联系电话:029-85310395、85318857

办公地点:校务楼五层528室

工程管理科

联系电话:029-85310396

办公地点:校务楼五层526室

能源管理科

联系电话:029-85310384、85310394

办公地点:校务楼五层525室

雁塔校区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 邮编:710062                           长安校区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编:7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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