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
陕西师范大学两校区排污许可证管理及环保数据监测服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壹佰万元,并且为陕西省环保厅备案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具有污染物超低排放监测资质和其他相关监测资质,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自身具备招标文件中全部数据监测分析所需的实验室及仪器,并通过相关认证,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CMA认证的监测报告。
3.投标人无因数据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受到环保或政府部门的警告和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有2个及以上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备查)。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525室。
3.报名时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后退还原件。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李老师
电 话:85310384/85310394
后勤管理处
2019年9月12日